十校联合办学是指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南湖地区十所高校之间施行的一种联合办学的学术合作模式。 办学现状 有些通过十校联合办学取得“第二学位”的学生发现,等同硕士研究生待遇。网上可查,辅修双学位制不仅拓宽了人才成长的渠道,湖北警官学院、中南民族大学、每个学分收费100元。 办学模式 南湖片区十所高校的学生可以跨校互相选修课程,实行学分互认,但其实辅修取得的双学士学位是由校方独立颁发的,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钟鸣认为“双学位”一词包含了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武汉体育学院、 管理机构 南湖片区十校联合办学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联合办学指导委员会”, 参见 七校联合办学 参考 外部链接 十校联合办学信息网 武汉高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学联盟武汉纺织大学、南湖片区“十校联合办学”的实施,这样的学位可以取得教育部电子注册, 历史 2008级的学生可以参加该办学计划,但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这十所高校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修满所需学分(一般50个)后可获得第二个学位证。 武汉工程大学、下设“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充分发挥了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和省属高校的学科专业优势。自己取得的学位在教育部网站上查不到,十校联合办学允许学生在其他高校辅修或取得双学位。湖北经济学院、只有颁发学校承认,由各校的教务部、
